CB 3495.11-1995 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档案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工作要求

CB船舶标准

CB 3495.11-1995
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CB 3495.11规定了档棠处(馆、科.室)中档案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,工作内容与要求、责任与权限。
CB 3495.11适用于船舶总公司系统档案部门中的各类工作人员。
2岗位要求
2.1档案部门人(处长 馆长、科长室主任>
2.11掌控档案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具备档案专业理论知识。
2.1.2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.管理能力和写作能力。
2.1.3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。
2.2档案室.资料室、编研室主任(专业组长)
2.2 1了 解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.政策和法规,掌握档案、资料管理理论知识。
2.2.2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、管理能力然悉分營工作的内容.工作程序、管理制度,业务标准和规范。
223具有 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非档案专业系列的应取得档案管理岗位培训合格证。
2.3档案管理人员
2.31了 解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,政策和法规,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和相关专业知识。
232具有独文工作能力,能胜任本职工作,熟练掌握所分管的档案情况。
2.33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并取得档案管理岗位培训合格证。
2.4 科技资料管理人员
24.1.熟悉档案、资料管理工作。
2.4.2掌握图样的编号方法、能熟练完成产品(项目)零、部件的配套工作。
2.4.3具有高中以 上学历并取得档案管理岗位培调合格证。
2.5档案编研人员.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-https://www.biao-zhun.cn/102201.html

CB 3495.11-1995 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档案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工作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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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更新2022-2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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