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N 0644-1997 出口粮谷中三唑酶残留量检验方法

SN商检标准

SN 0644-1997.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triadimenol residues in cereals for export.
1范围
SN 0644规定了出口粮谷中三唑醇残留量检验的抽样、制样和气相色谱测定方法和气相色谱一质谱确证方法。
SN 0644适用于出口大米中三唑醇残留量的检验。
23曲祥和制样
2. 1检验批
以不超过4000袋(200t)为一检验批。
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,如包装、标记、产地、规格和等级等。
2.2抽样数量
按一批总袋数的平方根[式(1)]抽职:
2.3抽样工具
2.3. 1金属单管取样器:不锈钢管,全长55cm (包括手柄) ,直径1. 5cm ,沟槽长度应超过袋对角线长度的一半。
2.3.2职样铲。
2.33分样板。
2.3.4样品筒(装):可密封。
2.3.5分样布或适用铺垫物。
2. 4抽样方法
2.4.1倒包抽样
从堆垛的各部位随机抽职2.2规定的应抽样件数的10% (每批一般不少于3装) ,将袋口缝线全部拆开,平置于分样布或其他洁净的铺垫物上,双手紧握袋底两角,提起约成45°倾角,倒拖约1m,使袋内货物全部倒出。查看袋内和袋间品质是否均匀。确认情况正常后,用职样铲随机在各部位抽取样品,立即将样品倒入盛样器内。每袋抽职样品数量应基本一致。
2. 4. 2袋内抽样
按2.2规定的应抽样袋数的90%,在堆垛四周上、中、下各层以曲线形走向随机抽职。将职样器(2. 3. 1)管槽朝下,从每袋一角依斜对角方向插入袋内,然后将管槽旋转朝上,抽出取样器,立即将样品倒入盛样容器内。每袋抽取样品数量应与2.4. 1基本一致。
每批样品总量应不少于4kg文章源自标准下载网-https://www.biao-zhun.cn/2763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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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更新2021-8-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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